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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健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(試行)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布時間: 2017-05-03     來源: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05月02日 發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,總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、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《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(試行)》?,F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5月2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(試行).docx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滾動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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